為進一步加強超限超載治理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路基礎設施完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和《安徽省治理貨物運輸車輛超限超載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決定自2025年4月10日0時,啟用鳳陽至定遠交界處(總鋪鎮)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G329/887K)、環湖至吳窯(沙澗村)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X104/29K)、宋集至滴水寺(白虎泉)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Y109/4K)、曹店光明村南至定遠交界處(曹店)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X110/15K)、鳳廟路(大廟)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X057/6K)、西泉(西泉中學)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S101/107K)、鳳翔大道(環華煙廠)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G345/0K),不停車超限檢測技術監控設備,現將有關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鳳陽至定遠交界處(總鋪鎮)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G329/887K)、環湖至吳窯(沙澗村)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X104/29K)、宋集至滴水寺(白虎泉)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Y109/4K)、曹店光明村南至定遠交界處(曹店)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X110/15K)、鳳廟路(大廟)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X057/6K)、西泉(西泉中學)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S101/107K)、鳳翔大道(環華煙廠)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G345/0K),非現場執法不停車超限檢測技術監控設備,經安徽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檢定合格。其檢測所得的 信息數據作為公路治超非現場執法證據,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依法予以處罰。
二、經動態自動稱重檢測和電子抓拍系統記錄的貨運車輛違法超限運輸行為,由鳳陽縣交通運輸局依照法律規定對超限超載運輸當事人(車輛的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實施行政處罰。
三、貨運機動車輛途經動態自動稱重檢測路段時,對采取故意遮擋號牌、使用其他機動車輛號牌、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等方式干擾或者逃避檢測的,由鳳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處罰。
四、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處罰機關及地址
鳳陽縣中都大道與輔仁路交叉口南200米
鳳陽縣交通運輸局案件處理中心,電話:0550-2213310。
治超非現場執法卡點名稱及位置
鳳陽縣交通運輸局
鳳陽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
2025年4月7日